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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4月27日在广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时间:2020-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文件

 

 

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427日在广灵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雷学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决贯彻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11255”发展思路,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服务全县大局。

——发挥检察力量,助力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紧密结合检察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警觉做好维稳工作。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控申接待、12309电话24小时值班等制度,确保国庆70周年庆典等重大敏感节点安全稳定。扎实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等各类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做到案结事了,社会和谐。

——彰显司法为民,助推精准脱贫攻坚战。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我院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总要求,从基础性工作出发,完善帮扶村级资料和贫困户档案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线上线下数据一致。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提升”及“联手群众、清洁家园”活动,多次召开分析研判会,对林关东庄村在住房、饮水、教育、医疗等方面存在的942个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分析研判,研究解决措施。基本做到扶贫工作规范有序,党建工作扎实有力,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扶贫稳步推进,村风村貌有了较大改善。

——回应民生关切,助攻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开展“护航”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加强对露天矿山开采导致环境损害和污染问题的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执法理念,发现问题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协商,力求形成工作合力,全年共办理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专项活动,与县河长办联合下发“百日行动”方案,建议相关部门清理河道5.5公里,清除随意堆放的各类垃圾3300余吨。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护航平安广灵建设。

——建设平安广灵,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2019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6人,提起公诉84人。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无撤回起诉,无涉检上访,无无罪判决。先后召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7次,结合检察职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开展了为期1个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传,受理线索6条,全部移送县扫黑办。受理涉恶案件16人,依照高检院“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如期完成了2018年度受理的黑恶案件及线索“两个清零”的目标。

——诠释司法人文关怀,加强法治守护。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先后走进广灵县三中、作疃九年制学校开展了以“我的青春我做主”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在舒惠、文华社区开展了“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暑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司法救助渠道,对6名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受害人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8万元,较好地诠释了司法人文关怀。同时,以司法救助被害人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案例改编拍摄的首部微电影《检察蓝·救助情》,荣获山西省政法委第四届平安山西“三微”比赛十大作品奖。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促进社会治理创新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案件不批准逮捕22人,不起诉16人。2019年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5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18件,全部转交相关部门办结;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依法处理好人民群众的个案诉求,做到“六心”服务,实行“阳光接待”,做到群众信件件件有回复。与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去年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3132人,其中起诉2829人,不起诉33人。

(三)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体现现代司法文明。

——刑事诉讼检察监督提质增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监督撤案25人。追诉漏罪3件,追捕2人。提出抗诉1件。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对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均获采纳。发出检察建议4件。积极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建设,共查阅刑事案件28件,行政案件23件,从源头上统一证据标准,提高案件质量。快速介入命案现场1案,及时引导、固定、完善证据。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扎实开展。积极开展刑事执行安全防范检察,对乡镇司法所例行检查10次,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对县法院财产刑执行情况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全部被采纳。共审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9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件,较好地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不断强化。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民事案件24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息诉9件。积极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帮助20名农民工讨薪4.5万元。提请抗诉的姚某某同居析产案得到二审改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不断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稳步推进。2019年度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7件,立案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其中,白某涉嫌失火犯罪损害省级生态公益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法院判决被告白某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在大同市主要媒体公开道歉并且赔偿损失19.5万元。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

(四)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积极适应自侦部门转隶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流程规定,主动与监委对接案件办理事宜,执行好监察调查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到惩治职务犯罪不懈怠、不脱节、不断线。以“求极致”的工作作风,做好做优每一起案件。2019年,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5人。

——降低“案-件比”着力提升案件质效。“案-件比”是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当事人发生司法事件称为“案”,检察机关参与的各种审查处理活动称为“件”,其理想状态比值是11,降低“案-件比”的终极意义就在于缩短诉讼时长,让群众关注的法律结果尽快实现。通过强化提前介入,严把案件质量关,去年我院案件比为11.397,办案周期大幅缩短。

——精心组织好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院各项部署要求,院党组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捕诉一体”和检察工作“全面、充分、平衡”的发展要求,积极实现机构整合、职能优化,结合我院实际,科学合理地调整内设机构的设置,5个内设机构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五)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牢牢抓实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党的统一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定检察工作砥砺奋进的正确方向,把执行党的政策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相结合,向县委和市院党组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干部任免等多项重要工作,在县委的关心和支持下配齐配强了院领导班子。

——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案件,专题汇报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工作2次,及时反馈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悉心倾听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呼声,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1次,及时高效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争取人大的监督和支持。

——持之以恒接受社会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让群众零距离体验阳光检察,使检务公开从单向公示向双向互动转变。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9条、法律文书56份,夯实“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强化检民互动,立足阳光检务,接受群众监督。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加强思想建设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四大活动”提档加速年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推进新时代广灵检察工作的行动自觉。二是细化党建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6次,坚持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开展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是不断深化警示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全体干警赴革命老区武乡、左权等地,追寻革命先辈足迹,接受心灵洗礼。

——注重素能提升,夯实履职根基。坚持以“三基建设”为引领,组织参加高检、省、市院的各类培训86次。坚持“一案一评析”、“一案一总结”制度,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好干部在线”、“检答网”等网络学习平台,不断提升干警技能水平,为全面准确地适用法律打下坚实理论基础。招录2名公务员,遴选2名员额检察官,增强办案力量。在各类报刊媒体发表宣传文章40篇,弘扬检察主旋律,传播法治正能量。

——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规范管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对办案事前、事中实时动态监督。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对办案活动的质量管理监督,严肃查找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瑕疵,2019年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24件;开展了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顺利通过了省院对2018年案件的评查,评出优质案件3件。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共对35件涉案物品、624万元涉案款全部按规定办理。

——落实“两个责任”,严肃纪律作风。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强化“一岗双责”,以良好形象提升检察公信力。认真对照市院和县委政治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严肃认真整改,以整改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2019年广灵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和每一项成果,都离不开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广灵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工作中,才能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才能毫不松懈地承担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必须始终坚持赤诚为民,检察事业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必须始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服务保障全县中心工作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各项工作发展尚不平衡,法律监督能力、监督水平、监督力度还不能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变化,需要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体现改革成效;对此,我们将正视问题,下大力气加以改进。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中国之治”再创佳绩之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县委总体思路和要求,坚决把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为广灵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更加坚定有力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以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更加高昂的斗志和务实亲民的作风,迎接新的挑战。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充分发挥班子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和信心,努力谱写新时代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在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贡献检察力量。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稳妥处置重大敏感案件,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审慎稳妥处理涉企案件,维护好各类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司法智慧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犯罪案件,主动作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役营造有力法治环境。

(三)更加深入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聚焦做优刑事检察,落实“捕诉一体”,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坚持上下联动、一体作战,聚焦做强做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助力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以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四)更加从严从实建设过硬队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落细落实,强化斗争精神,着力提升检察干警新担当、新作为。持续深化“智慧检察”建设。强化专业素能培养,补齐履职能力短板。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推进“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为契机,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更加亲民、务实、公开、透明的方式,推动检察工作开辟新境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切实肩负起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履行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之“责”、法律之“责”和社会之“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争创一流业绩,为奋力谱写全面推进“四为四高两同步”的广灵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报告中有关术语的说明

 

1.“四大检察”:201913日,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3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四大检察”首次写进全国人大决议。

2.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是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内部同一职能部门依法承担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办案工作机制。即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到出庭支持公诉,均由一名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承担,同时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等职责,全程负责批准逮捕至一审判决后检察环节的各项办案工作。

3.“一号检察建议”:201810月,最高检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学生法治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20193月,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报告了“一号检察建议”相关工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从宽处理。在具体流程上,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201910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该制度的具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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