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9月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主要办案数据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2020年,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及“三零”单位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服务转型发展“蹚出一条新路来”作出应有贡献。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
1至9月,广灵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人,同比下降26.32%,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6人,同比下降66.67%,不捕率为17.65%。提起公诉76人,同比增长18.75%,不起诉11人,同比下降15.38%,不起诉率为12.64%。
对羁押必要性提出建议2人,同比下降66.67%;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同比下降31.25%,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3件,,同比下降66.67%。
(二)民事检察
1至9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5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与去年持平;支持起诉3件,同比增长300%。
(三)公益诉讼检察
1至9月,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37件,同比增长184.62%。采取诉前程序14件,同比增长27.27%,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1件,占83.8%;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件,占13.5%;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占2.7%。提起公益诉讼1件,与去年持平。
(四)控告申诉检察
1至9月,广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国家司法救助2件,实际救助人数1人。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2020年1至9月,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69件,检察长办案21件,其中5件系重大疑难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