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2018年5月9日,广灵县人民检察院与广灵县北野食用菌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的合作协议》,广灵县人民检察院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正式启用。这是广灵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社会力量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重要举措。
广灵县北野食用菌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食用菌、菌包生产研发为主营业务,以生产加工销售和技术服务为辅的全产业链省级龙头企业,企业占地240余亩,总资产8000万元,拥有三个功能性园区。
我院将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设在该公司,通过成立观护组织,选定专门观护人员,对观护对象开展道德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技能培训等方面帮教,促使其改过自新并顺利重返社会。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日常的考察,为司法处理提供依据。
成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是进一步深化预防帮教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积极探索,扩大了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范围,体现了对涉罪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爱,也符合我国刑事法律政策对未成年人严格限制适用羁押的强制措施的规定。与此同时,观护基地可以对未成年人从爱国守法教育、劳动和生活技能培训、心理干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帮教,及时纠正思想和行为偏差,对涉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顺利回归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